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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能源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15作者:浏览人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能源中心)”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能源中心)

  行业类别:热电联产 4412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盐城滨海港工业园区内,金光大道以南、海乡路以东、纬四路以北、海旺路以西围合的地块

  总投资:1906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356万元,占总投资的14.9%

  占地面积:本期工程占地13hm2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定员150人,设备年利用小时数8000h

  建设进度:计划于2025年8月建成投产

  本期建设2×220t/h+1×44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30MW级+1×60MW级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辅助设施,预留同等规模扩建空间。同时掺烧金光纤维(江苏)有限公司部分一般工业固废(离心杂质、废丝、废胶块及经鉴别为一般工业固废的污泥)并协同处置金光纤维(江苏)有限公司部分工艺尾气(污水处理站和纤维素纤维生产装置高浓度气经预处理后的剩余尾气,主要成分为CS2)。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

  本项目建设2台220t/h+1台44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同时掺烧金光纤维(江苏)有限公司部分一般工业固废(离心杂质、废丝、废胶块及经鉴别为一般工业固废的污泥)并协同处置金光纤维(江苏)有限公司部分工艺尾气(污水处理站和纤维素纤维生产装置高浓度气经预处理后的剩余尾气,主要成分为CS2)。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SO2、NOx、烟尘、NH3以及重金属、HCl、HF、CS2、H2S、二噁英类等。本项目3台锅炉各配套建设一套高效脱硝、脱硫、除尘系统,锅炉排放的烟气通过SNCR-SCR脱硝+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处理工艺,设计脱硝效率不低于72%、综合除尘效率不低于99.973%、脱硫效率不低于99.45%,烟气处理达标后,2台220t/h锅炉和1台440t/h锅炉烟气拟通过1座150m集束式烟囱排放。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煤炭装卸、贮存、破碎、输运系统粉尘,灰库、渣仓、石灰石粉仓的粉尘,氨水罐无组织废气,污泥暂存废气等。卸煤栈台、煤场均为封闭,转运站、碎煤机室、煤仓间、灰库、渣仓、石灰石粉仓均安装布袋除尘装置,并在煤炭输运系统设置水力冲洗装置,控制无组织排放的扬尘。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中,含煤废水经煤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输煤系统冲洗和煤场喷淋;脱硫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采用直接烟道喷雾蒸发技术,喷入除尘器入口烟道瞬间蒸发,不外排;含油污水经隔油处理后回用于煤场喷淋;锅炉排污水排入冷却塔水池,用于冷却塔补水。超滤系统浓水、超滤系统反洗排水和反渗透废水经金光纤维厂中水回用系统2处理后用于金光纤维厂酸站冷却塔补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金光纤维污水处理站,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接入滨海工业园区再生水厂处理,再经人工湿地净化系统进一步净化达到部分指标优于一级A排放标准后排海。

  3、固废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炉渣、飞灰、脱硫石膏、脱硝废催化剂、废布袋、废超滤膜和废反渗透膜、脱硫废水污泥、铁屑、废油、废机油、废荧光灯管、生活垃圾。其中,脱硝废催化剂、废油、废机油、废荧光灯管为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飞灰、炉渣、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的情况下运送至租用的应急灰场堆放;废弃除尘布袋和脱硫废水污泥需开展危险特性鉴别;锅炉补给水系统废超滤膜和废反渗透膜委托厂家回收;铁屑外售给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固体废物全部实现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

  4、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是汽轮机、发电机、空压机、送引风机、泵类等运转设备,还有事故情况下锅炉对空排汽。针对主要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建筑隔声、设隔音门窗、隔声罩、安装消音器等措施,做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方案,将化水车间、脱硫废水处理装置区、点火油罐区、氨水储罐区、隔油池、危废暂存间区域设置为重点防渗区,将条形煤场设置为一般防渗区,针对不同分区的防渗等级进行设计施工。运行期严格管理,加强巡检,及时发现污染物泄漏;一旦出现泄漏及时处理,检查检修设备,将污染物泄漏对地下水和土壤的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贯彻执行相关政策、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新建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四、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金光能源(盐城)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新滩邻里中心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email protected]

  电子邮件:0515-80361123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凤凰文化广场A座18楼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025-85699136 传 真:025-85699000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话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一: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附件三:环评文件删除不宜公开信息的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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