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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询价采购公告】灌东片区安置楼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3作者:成本控制部浏览人数:

  一、询价条件

  灌东片区安置楼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询价采购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报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括

  1、项目名称:灌东片区安置楼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黄海新区灌东工业园区内。

  3、招标范围:对灌东片区现有小区生活垃圾、食堂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分类清运服务。

  4、工期要求:一年。

  5、服务要求:

  1)本项目涉及灌东片区现有小区、食堂两个垃圾清运点,清运企业要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安排合适的车辆到清运点5米范围内进行收集。

  2)春秋冬季,小区和食堂每周清三次,单次约生活垃圾5桶(240L)和厨余垃圾5桶(240L),共需清运108次;夏季90天,小区每周清三次,单次生活垃圾约5桶(240L),需清理36次,食堂每天清一次,单次厨余垃圾约3桶(240L),需清理90次。清运企业根据现场情况配置辅助垃圾箱(3m³以上)以及合适的清运车。

  3)垃圾清运实行“定点定车定人,固定清运”的原则。

  4)清运企业必须按要求清理垃圾(特殊天气及不可抗因素除外),不得有遗漏、抛洒和清运不干净的现象发生。

  5)在清运过程中,必须做到分类清运,各类垃圾不得混装清运。

  6)运输车辆必须做到密闭化,运输过程中不得扬撒、泄漏。车厢内清运后不得有残留,并做好清理。收车后,车辆要停放整齐,车体干净卫生,无异味。

  7)必须爱护垃圾桶,爱护清运车辆,不得野蛮清运,恶意损坏设施及车辆。

  8)要保证安全操作清运,如有特殊情况发生,要及时停运并上报,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9)自合同签订日起一年,服务期终止时,待招标人选定新一轮的服务单位,做好交接工作,并将所有垃圾清运数据移交给招标人或新一轮的服务单位。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服务要求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6、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7、验收方式:符合招标人验收标准。

  三、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完成本项目工作内容能力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四、最高限价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40000元。

  2、采购人将拒绝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函。

  五、价格形式

  本项目按照固定总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所需招标人支付的各项金额总和,以及投标人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支付的服务酬金(包含人工费、社会福利费、管理费、利润、外勤等特殊津贴费、专业人员驻场跟踪服务费等)、设备、材料、利润、管理费、税金、不可预见费(指在酬金和可报销费用之外,在执行本服务项目任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额外的其它所有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同时还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以及承担的义务、责任、风险等一切因素,并计入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承担投标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六、付款方式

  待服务期满后,一次性结清全额费用,乙方提供有效的增值税(6%)专用发票由甲方履行结算手续。

  七、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7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一个月内予以无息退还。以现金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保函或保险公司保险单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按相关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八、报价文件内容及格式要求

  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2、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

  3、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如有);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各报价人按照报价文件格式要求进行报价,采购人拒绝未按要求报价的单位,如材料不齐全的、未加盖公章或者签字的、改变报价文件内容的、资格条件不满足要求或不在有效期内的。

  九、参与报价方式及时间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注册并登录“海兴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ychx.dacaigou.com/)免费参与报价。

  2、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及开启报价时间:2024年4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各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后可登陆“海兴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参与开启并查看所有报价。

  3、报价人对本项目询价若有疑问的,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通过“海兴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提出,采购人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12小时前通过“海兴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报价人,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十、定标方式

  1、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即所有满足条件的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单位确定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如有2个及以上的有效的最低报价,则可由最低价报价单位进行二轮报价,直至有唯一的有效最低报价,或者由采购人通过抽签决定。

  2、中标单位因任何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报价人为中标人。

  十一、其它事项

  1、报价人须确保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视为不良行为,暂停参与海兴集团及各子公司项目资格12个月。

  2、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如需对已上传报价文件进行修改,可点击【撤回递交文件】按钮,撤销成功后,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制作、上传报价文件。报价单位在报价截止后不得撤回,否则视为不良行为,暂停参与海兴集团及各子公司项目资格12个月。

  3、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标供应商未及时按标准提供服务的,均视为不良行为,暂停参与海兴集团及各子公司项目资格12个月。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盐城市灌东经济开发投资

  地址: 滨海县新滩邻里中心

  联系人:唐国荣

  联系电话:13004483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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